隨著國家對大氣污染的整治力度加大,工業廢氣污染情況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,根據對工業廢氣處理裝置運行的穩定性、治理效果的可靠性、廢氣種類的廣適性、工藝的安全性等要求,大部分地方政府頒發的VOCs治理政策指導意見中廢氣治理工藝基本上是吸附、吸收、熱分解(焚燒)3種工藝及其組合工藝,而這3中工藝和組合工藝的可能對大家來說不是很了解,這次我們主要針對熱分解工藝這一工藝類型做簡單的分享。
工業廢氣處理工藝中的熱分解工藝一般分為直燃式焚燒爐設備(TO焚燒爐)、蓄熱燃燒設備(RTO焚燒爐)、催化燃燒設備(CO)、蓄熱催化燃燒設備(RCO)4種,只是燃燒方式和換熱方式的兩兩不同組合,主要可以用于處理吸附濃縮氣,也可以用于直接處理廢氣濃度>2.0g/m3的中高濃度廢氣。
1)、TO焚燒爐是將高濃廢氣送入燃燒室直接燃燒(燃燒室內一般有一股長明火),廢氣中有機物在750℃以上燃燒生成CO2和水,高溫燃燒氣通過換熱器與新進廢氣間接換熱后排掉,換熱效率一般≤60%導致運行成本很高,只在少數能有效利用排放余熱或有副產燃氣的企業中應用。
2)、RTO焚燒爐的燃燒方式與TO焚燒爐相同,只是將換熱器改為蓄熱陶瓷,高溫燃燒氣與新進廢氣交替進入蓄熱陶瓷直接換熱,熱量利用率可提高到90%以上,理念先進,運行成本較低,是目前國家主推的廢氣治理工藝。
3)、CO焚燒爐是采用貴重金屬催化劑降低廢氣中有機物與O2的反應活化能,使得有機物可以在250~350℃較低的溫度就能充分氧化生成CO2和H2O,屬無焰燃燒,高溫氧化氣通過換熱器與新進廢氣間接換熱后排掉,熱量利用率一般≤75%,常用于處理吸附劑再生脫附出來的高濃廢氣。
4)、RCO焚燒爐燃燒方式與CO焚燒爐相同,換熱方式與RTO焚燒爐相同,由于投資堪比RTO焚燒爐,能處理的廢氣種類受催化劑影響又比RTO焚燒爐少,所以很少用企業采用RCO焚燒爐工藝。熱分解以RTO焚燒爐和CO焚燒爐的應用例子較多,如果用于處理吸附脫附的濃縮氣,兩者差別不大,但若直接處理中高濃度廢氣時有很大區別,需要企業認真對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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